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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:35 境內居住者之定義,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之說明如下:(一)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 1.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。 2.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,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。 也就是説,若設籍於中華民國只要居住滿31天即可;影片中所述之183天則是指(二)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。 上述(一)、(二)皆屬於境內居住者,提供貴單位參考並更正。
不'
請問一間房子若是賣500---900稅率是=怎麼算呢?房子是先買好呢? 先賣好呢?
20%就已是重稅了.......又不是炒房
境內居住者定義,資訊有誤。
但賣方要賣想賺錢還是會把成本灌到消費者頭上.
就要看消費者有沒有做功課;伴隨實價登錄2.0上路,消費者也可以辨別出投資客。
請問關於未成年子女設籍滿6年 此戶籍可算10% 房地合一税 想請教 問題是如住了2年後 小孩就成年了 ;還可適用10% 的税率嗎?這房子是因為孩子北上讀大學而買的套房 (因台北市學校宿舍要用抽簽方式才有,大二後就没抽到;因是女兒擔心安全問題才買有管理員的) 畢業後想賣掉 這樣可適用10%嗎
稿沒背熟? 錯誤不少 可憐哪
自住免稅額要再那個單位詢問呢?還有400萬部份是.....................?麻煩您告訴要再那個單位詢問呢?謝謝您啦!
若出售的房屋、土地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,課稅所得 400 萬元(稅基)以內,免納所得稅,超過 400 萬元,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%課徵所得稅。也就是如果按房地合一稅基「稅基 = 實際成交價額 - 原始取得成本 - 相關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」算出來小於等於400萬,不用繳稅,僅繳納超出部分的10%。另外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相關細節提供您參考如下:自住房地租稅優惠(所得稅法4-5條) (一) 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 (二) 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 (三)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。
請問:房地合一稅所有的資料民眾該往那裡取得呢?麻煩!請告知!謝謝您啦!
所得稅法
26:35 境內居住者之定義,根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之說明如下:
(一)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1.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。
2.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,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。
也就是説,若設籍於中華民國只要居住滿31天即可;影片中所述之183天則是指(二)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者。
上述(一)、(二)皆屬於境內居住者,提供貴單位參考並更正。
不'
請問一間房子若是賣500---900稅率是=
怎麼算呢?
房子是先買好呢?
先賣好呢?
20%就已是重稅了.......又不是炒房
境內居住者定義,資訊有誤。
但賣方要賣想賺錢還是會把成本灌到消費者頭上.
就要看消費者有沒有做功課;伴隨實價登錄2.0上路,消費者也可以辨別出投資客。
請問關於未成年子女設籍滿6年 此戶籍可算10% 房地合一税
想請教 問題是如住了2年後 小孩就成年了 ;還可適用10% 的税率嗎?這房子是因為孩子北上讀大學而買的套房 (因台北市學校宿舍要用抽簽方式才有,大二後就没抽到;因是女兒擔心安全問題才買有管理員的) 畢業後想賣掉 這樣可適用10%嗎
稿沒背熟? 錯誤不少 可憐哪
自住免稅額要再那個單位詢問呢?
還有400萬部份是.....................?
麻煩您告訴要再那個單位詢問呢?謝謝您啦!
若出售的房屋、土地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,課稅所得 400 萬元(稅基)以內,免納所得稅,超過 400 萬元,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%課徵所得稅。也就是如果按房地合一稅基「稅基 = 實際成交價額 - 原始取得成本 - 相關費用 - 土地漲價總數額」算出來小於等於400萬,不用繳稅,僅繳納超出部分的10%。
另外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相關細節提供您參考如下:
自住房地租稅優惠(所得稅法4-5條)
(一) 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、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。
(二) 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(三)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。
請問:房地合一稅所有的資料民眾該往那裡取得呢?麻煩!請告知!謝謝您啦!
所得稅法